- 学历型人才落户
- 资格型人才落户
- 急需型人才
- 创业型人才
- 技能型人才落户
- 安居政策
1、高校毕业生(全日制本科生),一般不超过40周岁;获得硕士学位的一般不超过45周岁;获得博士学位的年龄不受限制;
2、任职企业为实体企业且缴纳社保至少6个月(如任职企业属于大型实体,缴纳社保可放宽至3个月)。
1、在外省市无工作,已办理异地退工、停缴社保手续。
2、获得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资格的;拥有国内外精算师、特许金融分析师(CFA)、金融风险管理师(FRM)、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建筑师、注册勘察设计工程师、注册资产评估师、律师等执业资格的。
基本条件:
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新一代信息技术、航空航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精细化工、高新技术服务、现代金融、国际航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领军企业所急需的人才,由企业确定,报区人才办核准后,出具急需型人才认定书。
基本条件:
1、来津创办符合天津产业政策导向的企业创业者,企业稳定运行超过1年,创业者累计缴纳个人所得税10万元以上。
2、创业团队核心人才不受年龄限制(创业团队核心成员人才主要是指,来津创办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法定代表人以及主要股东)。
3、企业核心成员不是原始创业者,还需在该企业任职超过1年。
1、在外省市无工作,已办理异地退工、停缴社保手续。
2、高等职业院校毕业、在本市用人单位就业,符合下列要求之一:
(1)不超过30周岁;
(2)具有高级职业资格或在津工作满1年,不超过35周岁;
(3)具有技师职业资格,不超过40周岁;
(4)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不超过50周岁。
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在津工作满1年,符合下列要求之一:
(1) 具有高级职业资格,不超过35周岁;
(2) 具有技师职业资格,不超过40周岁;
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不超过50周岁。
安居“购京津产业新城核心区人才房券”政策
申报条件:
一、申请条件
(一)已落户武清京津产业新城核心区或已签订投资协议的企业员工,且符合下列条件的人才之一:
1、高级管理人才
担任董事长、董事会(局)主席、首席执行官、总裁、总经理等主要领导职务或企业实际控制人;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或技术职务;引进的博士或正高级职称人才;企业柔性聘用的享受省部级以上荣誉的专家,视同为高级管理人才。
2、中层管理人才
企业中层技术、管理岗位人才及企业发展急需紧缺人才;引进的硕士或副高级职称人才。
3、基础人才
企业发展所需的各类基础型人才。
(二)购买的房屋应为武清区域内新建商品住房,且符合住宅交易条件、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房屋设计用途为居住。
二、要件清单:
(一)申请材料
1、人才身份证、户口簿或有效户籍证明扫描件;
2、公司营业执照或投资协议书及在职证明(以个税和社险缴纳为依据)扫描件;
3、《不动产权证书》扫描件(暂无法提供的,可先行提供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扫描件申报,并于资金发放前提供《不动产权证书》扫描件);
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三、奖励办法:
对高级管理人才、中层管理人才、基础人才分别给予20万元、15万元、10万元一次性“购房券”。
对集中购房 20套以上的企业,所涉企业每名人才单独追加补贴2万元“购房券”。每名人才仅享受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