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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型企业福利 今年加大研发投入,2020年即可申报补助

2019-05-14 0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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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年12月《天津市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暂行办法》正式落地,2019年基地已有15家企业取得研发投入后补助。该项补助申报到放款周期较短,可快速为提升企业科技创新实力提供支持,基地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积极申报2020年研发投入后补政策并做好申报前准备工作:

    一、 研发投入后补助是指:依据企业上一年度享受税前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数额,市财政按一定比例给予补助,实现“你研发我补助”,单个企业获得的最终补助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二、补助对象和条件


    三、补助依据

    1、以企业上一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向税务部门自行申报(法律关系)的享受税前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数额为补助基数,该数据由税务部门提供,如自行申报税务会抽查。

    2、是指加计扣除前的研发费。

    四、补助标准

    1、基础补助额:取得当年入库登记编码的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按照企业上年度研发费用的2.5%给予补助;其他企业按照企业上一年度研发费用的1.5%给予补助。

    2、增量补助额:

    (1)当上一年企业研发费用较前年增长时,增量补助额=基础补助额x上一年企业研发费用的增长率。当增长率大于50%时,按50%计算,增量补助额为正数。

    (2)当上一年企业研发费用较前年下降时,增量补助额=基础补助额x上一年企业研发费用增长率x2。当增长率小于-50%时,按-50%计算,增量补助额为负数。

    企业获得的最终补助额=基础补助额+增量补助额

    五、申报流程(每年2-3月申报)

    1.市科技局每年发布年度项目征集通知

    2.登录“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创建中请书

    3.各区科技主管部门或企业所属的局级主管部门进行初审

    4.市科技局组织对申请书进行形式审查、查(技术审查)

    5.市科技局根据企业申报情况、补助依据等向社会公示

    6.市科技局对公示无异议的补助方案批复立项

    7.市财政局下达补助资金

    8.补助资金由各区财政拔付或由市财政拨付相关企业


    如有疑问可联系熊香玉进行咨询,联系电话022-2218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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