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旭园区2016年度人才政策申报工作正式启动
2016年度区人才奖励申报工作已经启动,区科企办负责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第一层次至第四层次人才)奖励申报工作,现东旭园区将组织辖区内相关企业进行申报,申报企业可获得:
1、外引创新创业人才可享受《武清区人才引进、培养和奖励暂行办法》规定的购房补贴、工作津贴、人才落户、配偶及子女随迁等相关待遇,即
①购房补贴:第一至四层次人才可按等级分别享受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购房补贴或免租三年入住人才公寓。
②工作津贴。第一至六层次人才可按等级分别享受每月10000元、8000元、4000元、2000元、600元、300元工作津贴。
③符合人才引落户条件的可享受引进人才及配偶、子女的随迁落户。
2、从区外柔性引进的第1至第4层次高层次人才,可分别获得一次性奖励10万元、5万元、2万元、1万元。
3、对本区的创新创业人才经培养新达到外引人才标准,且做出较大贡献的,经评审可享受外引人才同样的政策待遇(购房补贴除外)。
4、获得各类国家或省部级表彰和奖项的,经综合评审后可享受以下奖励:
①经区科委推荐获得国家级、市级专利金奖的第一发明人,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资金奖励。
②经区科委推荐的实体科技型中小企业获得国家技术创新基金项目支持的主持人,按项目获得支持资金3%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2万元。
③获得其他国家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立项的项目负责人,按项目获得支持资金5%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5万元。
④对由本区推荐,获得其他国家级、省部级荣誉称号或表彰的人才,经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给予每人1—10万元资金奖励。
5、经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的涉及创新创业人才的重点培训项目、重点表彰活动及跨省市、跨地区或面向国际开展的人才、智力引进和交流活动,给予相关单位一定费用资助。
企业如有申报意愿,请咨询东旭园区,受理截止时间:2016.12.25,联系电话:022-596766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