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平台创新项目
(一)概述、分类
创新平台建设、小巨人重大专项项目、"杀手锏"产品培育项目、产学研合作项目的科技型企业可优先立项区级创新项目,拥有其他专有技术的企业也可申报创新项目;市级创新项目从区级项目中优选,国家及创新项目从市级创新项目中优选。
1.创新平台建设。
(1)奖励
企业重点实验室给予100万元资金支持,
工程实验室给予50万元资金支持,
市级工程技术中心给予100万元资金支持,
国家级工程技术中心给予300万元资金支持。
(2) 提交的资料:
认定的市级、国家级企业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市级、国家级工程技术中心:1)依托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2)企业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立项原件及复印件。
企业筹建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2)筹建创新平台规划书
2.小巨人重大项目。
(1) 申报条件:
1)经认定的"天津市科技小巨人企业"(无证书,但会进入科服网名录的)或经培育年内达到小巨人企业标准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2)企业所属产业领域为战略性新兴产业(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与健康、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以及航空航天)或优势支柱产业(航空航天、石油化工、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轻工纺织、国防科技);
3)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科技成果,并通过核心技术和科技成果形成销售规模,其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项目期间申请2件以上专利(不包括外观专利);
4)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纳税信用和银行信用良好;经营状况良好,企业近三年销售收入呈正增长且净利润为正;成长速度快,具备成为领军"小巨人"企业的发展潜力。
(2)政府扶持
1.年主营业务收入1亿元以上(含1亿元),给予30万元资金支持;
2.年主营业务收入3亿元以上(含3亿元),给予40万元资金支持;
3.年主营业务收入5亿元以上(含5亿元),给予50万元资金支持。
4.年主营业务收入10亿元以上(含10亿元)、年缴税1亿元以上,给予100万元资金支持;
5.年主营业务收入20亿元以上(含20亿元)、年缴税2亿元以上,给予200万元资金支持;
6.年主营业务收入超30亿元以上(含30亿元)、年缴税3亿元以上,给予300万元资金支持。
3."杀手锏"产品培育项目
(1)申报条件
1)经认定的"天津市科技型中小企业";
2)企业掌握申报产品的关键核心技术,拥有相关自主知识产权,企业年度研发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总收入比重要达到3%以上;
3)产品须拥有发明专利,且技术水平达到国内领先及以上水平,或者细分市场占有率居国内前三位;并围绕"杀手锏"产品申请2项以上专利(不包括外观专利);
4)产品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需要通过国家或市质监部门有资质的实验室和检查机构的检测。属于国家有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产品,必须具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产品生产许可;属于国家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必须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
(2)政府扶持:达到国内领先水平,给予50万元资金支持;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给予100万元资金支持
4.加强产学研合作。
(1)奖励
对各类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在区内投资实体项目并建立研发机构成果转化中心,经认定后给予50万元资金支持。
(2)申请条件:
1)经认定的"天津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性良好,发展潜力大;
2)申报单位必须与高校、科研机构有实质性的合作,并签订明确的产学研研发合作协议,协议必须明确合作方的经费分配比例;项目预期能取得重大技术突破,具有良好产业化前景,并已进行成果转化,形成一定的销售规模;
3)研发类项目完成时获得的关键技术或产品必须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专利所有权人为企业),申请发明专利1件以上;产业化类项目申请专利2件以上(不包括外观专利)
(3) 提交的资料:
①实体项目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②实体项目土地证或租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③企业研发机构认定申请书原件及复印件;④设立成果转化中心批复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二) 创新项目中介收费标准:
区级创新项目:申报前收费1500元,立项成功不再收取任何费用
市级创新项目:立项成功后,收取资助全额的15%,立项不成功不收费
国家及创新项目:立项成功后,收取资助全额的20%,立项不成功不收费
结项:区级项目1000元/件,市/国家级项目5000元/件
(三) 政府扶持:
区级资助10-30万元(资助金额按照项目的预期收益而定);
市级资助:10万元,贷款贴息5万元;
国家级资助:70-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