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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天津市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2021-07-06 1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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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园区、镇街:

    2021年天津市创新创业大赛暨第十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天津赛区)已正式启动,本届大赛在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由科技等部门会同各产业人才创新创业联盟共同举办。我区将依托天津市智能轨道交通人才创新创业联盟优势,承办轨道交通领域复赛环节赛事。

    天津市创新创业大赛是我市技术创新领域最高规格的比赛,我市科技企业和海内外创新创业团队均可报名参赛,获奖企业和团队将获得天津市科技、人才、投融资等系列政策扶持,最高可获投资千万元。

    请各园区、镇街做好大赛宣传、发动工作,组织意向参赛企业、团队积极参加,登陆天津市科技创新发展中心官网(www.ntem.com.cn)了解比赛详情和报名参赛,注册截止时间和报名截止时间分别为2021年7月16日和7月23日(方案详见附件)。区科技局将为参赛企业和团队提供全程服务。

    联系方式:区科技局  王  娟   82138819


    附:2021年天津市创新创业大赛暨第十届中国创新

    创业大赛(天津赛区)组织方案



    天津市武清区人才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2日


    附件:


    2021年天津市创新创业大赛暨

    第十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天津赛区)组织方案


    一、大赛主题

    科技创新 聚才融智 圆梦津城

    二、组织机构

    (一)指导单位:天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二)主办单位:天津市科学技术局、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教育委员会、中共天津市委网信办、天津市工商业联合会

    (三)协办单位:中共天津市委统战部、中共天津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津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天津市总工会、共青团天津市委员会、天津市妇女联合会、天津市欧美同学会、天津市归国华侨联合会、天津市科学技术协会

    (四)承办单位:天津市科技创新发展中心、各产业人才创新创业联盟秘书处

    (五)支持单位:云账户(天津)共享经济信息咨询有限公司、鑫恩华创业社区、天津广播电视台经济广播、天津市创业投资协会、天津市创业孵化协会、各区人才办、各区科技局

    (六)大赛组委会:大赛主办单位、指导单位、协办单位、承办单位、支持单位共同组成大赛组织委员会。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天津市科技创新发展中心,负责大赛各项工作的具体执行。

    三、参赛条件

    本届大赛按照企业组和团队组进行比赛。

    (一)企业组

    1.企业在天津市注册,具有创新能力和高成长潜力,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发、制造、服务等业务,拥有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

    2.企业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且为非上市企业;

    3.企业2020年营业收入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

    4.企业注册成立在2011年1月1日(含)以后;

    5.大赛按照初创企业组和成长企业组进行比赛。工商注册时间在2020年1月1日(含)之后的企业方可参加初创企业组比赛,工商注册时间在2019年12月31日(含)之前的企业只能参加成长企业组比赛;

    6.往届我市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的企业不参加本届大赛。

    (二)团队组

    1.在报名时未在国内注册成立企业的、拥有科技创新成果和创业计划的团队(如海外留学回国创业人员、进入创业实施阶段的优秀科技团队、大学生创业团队等);

    2.参赛项目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我市产业政策,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

    3.参赛项目应具有原创性技术、产品或经管服务模式,具有较高成长潜力,且项目的技术,产品、经营均属于同一参赛主体;

    4.核心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

    5.参赛项目应具有项目相关的知识产权,参赛项目的产品、技术及相关专利归属参赛团队,与其它任何单位或个人无产权纠纷;

    6.参赛选手应具有相关专业领域的研究开发背景及较强创新能力,并为创业团队第一创始人或联合创始人。

    四、大赛流程

    (一)报名参赛

    1.自评符合参赛条件的企业和团队自愿登录天津市科技创新发展中心官网(www.ntem.com.cn)统一注册报名。报名企业在进行注册和统一身份认证后,应提交完整报名材料,并对所填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

    注册截止时间:2021年7月16日

    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7月23日

    2.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对企业和团队报名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对符合参赛条件且提交报名材料完整的企业和团队确认参赛资格。

    3.大赛相关信息将在天津市科技创新发展中心官网(www.ntem.com.cn)发布。

    (二)比赛

    赛程分为初赛、复赛和决赛三个阶段。初赛采取网络评审方式进行。复赛、决赛采用“现场答辩、当场亮分”的评选方式进行,并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采用线下或网上路演方式进行。

    在发挥往届大赛成熟工作体系作用的基础上,本届大赛将与各产业人才创新创业联盟共同资源整合、协同发力,复赛根据各联盟所属领域进行优化分组;决赛根据国赛要求,按一个或多个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等)进行优化分组。复赛、决赛均按企业组和团队组分别组织。

    本届大赛将继续坚持赛事的公益性,不向参赛企业或团队收取任何参赛费用。

    比赛时间:2021年8月—9月

    大赛组委会办公室组织对通过决赛拟获奖的企业开展尽职调查,不接受尽职调查或尽职调查不合格的企业不能获奖。

    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在天津市科技创新发展中心官网(www.ntem.com.cn)公示入围复赛、决赛企业和团队名单,接受社会监督。通过公示的企业和团队方可参加下一阶段比赛,未通过公示的将取消参赛资格。

    (三)全国总决赛

    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根据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办公室的分配名额,从我市获奖企业中择优推荐参加第十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总决赛。

    拟入围总决赛的成长组企业,必须在2021年9月15日前获得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入库登记编号;对初创组企业不作此项要求。

    全国总决赛比赛时间:2021年10月底或11月初。

    五、服务政策

    (一)我市大赛支持政策

    1.获得天津市创新创业大赛一、二、三等奖的企业可获得10万元一次性财政奖励;获得优秀奖的企业可获得5万元一次性财政奖励。

    2.参赛企业获得天津市创新创业大赛三等奖(含)以上名次,或国家级创新创业大赛优秀奖(含)以上名次,可评价为天津市雏鹰企业,并获得相关打包贷款政策支持。

    3.天津市创新创业大赛符合条件的获奖项目团队,支持申报“项目+团队”项目,入选后按相关规定可享受相关支持和服务政策措施,企业主要负责人可推荐入选企业家“111”工程。

    4.入围决赛和决赛获奖的企业,将被优先推荐给相关投资机构。

    5.在智能科技、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相关领域具有核心技术、核心创新能力和核心专利产品的获奖企业或团队,对天津产业发展具有重大引领作用或补链作用,创造重大社会经济效益的,经推荐符合条件的可获得高成长初创企业专项扶持资金最高千万元投资支持。

    6.团队组获奖团队在我市注册企业后可优先获得天使投资支持并推荐更多投资机构。

    7.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在大赛期间将组织配套活动,为企业免费提供多元化服务,主要包括培训辅导、融资路演、展览展示、大企业对接等。

    8.在大赛组织与工作中具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将颁发优秀组织奖。

    (二)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支持政策

    1.择优向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设立的子基金、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设立的子基金、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设立的子基金、中国互联网投资基金等国家级投资基金等推荐。

    2.大赛合作银行择优给予贷款授信支持。

    3.择优推荐参选“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等相关计划,以及相关展览交流等活动。

    4.促进与大企业的对接与合作,打造资源共享、合作共赢的创新链、产业链和生态圈,促进产业融通创新。

    招商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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