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武清区享受人才自主认定支持企业推荐认定工作的通知




一、支持对象及数量
(一)支持对象。符合《武清区六大产业创新平台需求目录(2021版)》方向的实体企业。
发展质量类是指,首次入选天津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军企业、市级重点支持“项目+团队”等“海河英才”行动计划项目的企业。
基层推荐类是指,发展质量类以外的企业,根据企业技术水平、发展前景、综合贡献等条件,从园区、镇街推荐的企业。
其他类是指,经区人才办审议,取得重大突破或有突出贡献的企业。
(二)支持数量。按照六大产业创新平台人才需求和财政资金预算等情况,今年拟支持100家左右重点企业,其中,发展质量类60家左右,基层推荐类 40家左右。对于基层推荐类企业,园区推荐认定30家左右、镇街推荐认定10家左右,区人才办依据园区符合六大产业创新平台相关目录方向实体企业的数量和质量,确定各园区推荐名额。
二、程序步骤
(一)组织申报。各园区、镇街按照实施细则规定,组织本地区所属实体企业申报。
(二)资格审核。各园区、镇街对推荐享受政策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进行实地踏勘,重点审核企业遵纪守法、运营、环保及申报材料真实性。
(三)基层推荐。
1、镇街推荐(4月16日前)。各镇街党(工)委研究后,出具推荐意见函,将推荐材料上报区人才办。
2、园区推荐(4月16日前)。各园区按照名额分配,由园区党组织研究后,出具推荐意见函,将推荐企业建议名单和相关材料上报区人才办。
(四)专家评审。区人才办按照实施细则要求,制定评审方案,组建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各镇街推荐企业进行评审,提出推荐企业建议名单。
(五)复核公示。区人才办对相关上报材料进行复核,提出当年武清区享受人才自主认定支持企业名单,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审核认定。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区人才办向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提交《武清区享受人才自主认定支持企业建议名单》。经审核通过后,给予自主认定人才政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