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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调整疫情防控期间部分社保业务申报方式的通知

2020-02-04 0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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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东旭领军人才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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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市社保中心关于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暂停社保大厅窗口现场经办服务的通知》要求,武清分中心暂时关闭经办服务大厅,暂停社保经办大厅窗口现场办理业务,我们将全面推行市中心“网上办、掌上办、邮寄办、电话办、不见面办理”和武清分中心开通现场和电话预约办理的经办服务,为参保单位提供不间断的社保经办服务。请您仔细阅读以下通知内容,办理本月社保业务。

    一、单位登记业务(咨询电话29320022)

    (一)新注册单位办理开户登记,可通过以下任意一种方式办理:

    1、电话29320022报送营业执照上统一信用代码及单位邮箱地址;

    2、营业执照副本照片上传至电子邮箱wqsbdjk@163.com;

    办理流程:分中心后期将综合处理单通过邮箱回传给单位,单位将盖章确认后的综合处理单再通过邮箱回传给登记科。

    (二)中环电子密钥Ukey可线上申请

    自2020年2月1日起,社保用户可在线上进行数字证书的申请、更新、补办、U-KEY解锁等功能。点击查看“数字证书在线申请流程”。

    有问题可拨打中环CA服务热线:400-0566-110

    (三)单位信息变更

    所需材料:

    1.参保单位的住所地址、单位类型、经营范围等发生变更时,需持参保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批准成立证件)办理;

    2.参保单位的单位名称发生变更时,持参保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批准成立证件),变更后的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或一般账户开户申请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发生变更时,需持参保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批准成立证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

    4.参保单位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发生变更时,持变更后的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或一般账户开户申请书原件)及参保单位与扣款银行新签订的委托扣款协议;

    5.参保单位主管部门、隶属关系发生变更时,持相关的批准文件或变更证明。办理流程:参保单位将变更事项相关佐证材料上传至电子邮箱wqsbdjk@163.com,分中心后期将综合处理单通过邮箱回传给单位,单位将盖章确认后的综合处理单再通过邮箱回传给登记科。

    (四)单位注销

    所需材料:

    1.单位破产时,持法院裁定企业破产的法律文书;

    2.单位解散、合并、撤销、终止时,持有关部门批准文件;

    3.单位营业执照被注销或吊销时,持工商部门办理单位注销登记或营业执照被吊销的证明;

    4.单位转到市内其他区时,持变更营业地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5.单位跨统筹范围转出时,持有关部门批准转出及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同意接收的证明;

    6.单位发生其它依法终止社会保险缴费义务的情况时,持相关证件和材料。

    办理流程:

    参保单位将变更事项相关佐证材料上传至电子邮箱wqsbdjk@163.com,分中心后期将综合处理单通过邮箱回传给单位,单位将盖章确认后的综合处理单再通过邮箱回传给登记科。

    二、单位征缴业务(咨询电话:29340094、29320036)

    1、单位缴费办理时间:

    2020年2月人员增减变动办理时间为2020年1月26日至2020年2月13日。非机关事业单位缴费时间为2020年2月3日至2020年2月18日,其中临柜缴费时间为2月3日至2月18日16:00前,请缴费单位确保缴费成功;委托扣款时间为2月3日至2月18日15:00前,请缴费单位确保委扣银行账户余额充足且扣款成功(节假日不顺延)。机关事业单位为税务征收,具体缴费时间以税务通知为准。

    2、单位缴费办理方式:单位缴费人员增加、减少、补缴等业务,请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经办。如遇特殊情况单位无法自助办理的,请提前致电分中心征缴科,经确认后,可以采取EMS邮寄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处理。

    EMS邮寄地址:天津市武清区前进道1120号天骄里底商社保武清分中心征缴科(收)

    征缴科电子邮箱:wqsbzjk@163.com

    点击查看“单位征缴网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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