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税务通知
2020-01-23 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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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东旭领军人才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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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9年11月起,自然人个人(申诉人)通过ITS相关功能发现本人身份信息存在“被法人”、“被任职”、“被收入”、等被违法冒用情形,通过手机端、网页端或者纳税服务部门进行申诉。重点包括申诉人身份信息冒用情况是否属实、被申诉人是否存在虚列成本费用、拆分收入等涉税问题。
特别注意:
1.不要采用以虚列工资方式加大成本。
2.对离职人员及时做好非正常状态。
3.如果举报情况属实企业必须接受处罚。
4.如果是通过纳税服务部门申诉的,申诉人是无法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