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领取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标牌的通知
2017-04-14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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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园区:
根据《市认定办关于发放2016年第二批高企证书及统计制作标牌的通知》要求,区科企办受市科委委托负责发放部分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标牌并收取标牌制作成本费用,费用收齐后统一交付市科委。我区共有107家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自愿、自费制作标牌,请各镇街、园区通知相关企业于4月19日之前携带标牌领取回执及制作费用到区科企办(C楼419室)领取标牌及发票。
联系人:李阳梓 单廼斌
联系电话:82966320
附件1:领取标牌企业名单
附件2:标牌领取回执
区科企办
2017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