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旭微信公众平台

NEWS

新闻中心

了解更多详情请联系:

150-2214-9528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6年度人才奖励申报审批工作的通知

2016-12-09 05:12
|
来源:
|
分享到:
  • 各镇党委,各街道工委,区委各部委,区级国家机关和人民团体各党组织:

    根据《武清区人才引进、培养和奖励暂行办法》、《武清区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印发〈武清区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评审奖励实施细则(试行)〉等相关文件的通知》等规定,现就做好武清区2016年度人才奖励申报审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全区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各类用人单位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新引进、培养、推荐获得奖励的人才及组织举办的人才开发项目,凡符合政策规定的均可申报。具体包括:

    (一)从区外新引进的第1至第6层次人才;

    (二)从区外柔性引进的第1至第4层次人才;

    (三)经培养新达到外引人才标准的本土人才;

    (四)由本区推荐获得国家级或省部级优秀人才称号的各类人才;

    (五)经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的人才开发项目。

    二、程序步骤

    (一)宣传发动(20161216日前)

    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本系统实际制定宣传方案。通过张贴公示、公告,发放宣传手册,下基层宣讲等方式做好宣传发动。奖励申报通知和宣传手册要于12月7日前发放至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所属的和下辖的各类用人单位,特别是科研机构和落地且具有生产经营能力的实体企业,督促用人单位做好内部宣传发动。

    (二)集中申报(20161231日前)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武清区人才发展专项资金资助申请书》,准备相关证明材料报所在单位审核。审核无误后报所在镇街、园区或主管部门(区教育局、区文广局、区卫计委、区商务委、区建委)初审,初审合格的根据人才类型分别报综合评审单位评审。

    (三)综合评审(2017120日前)

    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区科委、区工业经委、区农业委、区民政局负责奖励申报的综合评审工作。对综合评审合格的申请人或单位,统一报送区人才办审批。

    (四)公示兑现

    通过审批的人才和项目,面向社会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区科委、区工业经委、区农业委、区民政局分别与受资助人或项目单位签订《武清区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使用协议书》,兑现人才奖励政策。

    三、申报材料

    (一)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人事关系证明;

    (四)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证明;

    (五)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证明;

    (六)其他申报材料由综合评审单位依据人才引进、培养、奖励相关政策确定。

    四、组织领导

    此次人才奖励申报审批工作由区人才办统一组织实施;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区科委、区工业经委、区农业委、区民政局、区教育局、区卫计委、区文广局、区商务委、区建委负责各专项人才政策的解答和评审工作;区财政局负责奖励资金的拨付和跟踪管理。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申报评审工作,主要领导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明确责任领导和专门工作人员,大力宣传人才政策,全面掌握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各支人才队伍状况,组织符合条件人才有序申报。有审核职能的责任单位,要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加强对本系统内人才奖励申报评审工作的综合指导,要按照专业性、代表性、权威性要求,提前组织成立专家评审小组并报区人才办备案,严格评审标准,确保客观公正。

    详细政策和申报条件请登录以下网站或平台查询:

    武清信息网:http://www.tjwq.gov.cn

    武清人才网:http://www.wqrc.cn

    “慧聚武清”微信公众号“政策导航”栏目

    附:人才奖励范围及咨询电话

    天津市武清区人才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1月29日

    附:

    人才奖励范围及咨询电话

    1、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符合武清主导产业发展和社会发展需求,能够突破关键技术、具备研发“杀手锏”产品能力的科技型创新创业人才。

    政策咨询单位:区科委

    联系电话:82138876

    2、党政人才:具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身份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驻武清市管单位);其他区委管理的处级及相当处级领导干部;服务期内的大学生村官。

    政策咨询单位:区委组织部

    联系电话:82138707

    3、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在我区落地且具有生产经营能力的实体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主要包括出资人代表、高层经营管理人员等。

    政策咨询单位:区工业经委

    联系电话:59623801

    4、专业技术人才:具有专业技术职称和没有专业技术职称但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人员(其中,教育、卫生、文化、旅游、城建等系统专业技术人才政策咨询和初审见第5-9项)。

    政策咨询单位:区人力社保局

    联系电话:82138823;82124389

    5、教育人才:教育系统所属各单位、区内民营教育机构引进的各层次教育人才以及经培养新达到外引人才标准的现岗教育人才。

    政策咨询单位:区教育局

    联系电话:82171095

    6、卫生人才:卫生系统所属各单位、区内民营医疗机构引进的各层次卫生人才以及经培养新达到外引人才标准的现岗卫生人才。

    政策咨询单位:区卫计委

    联系电话:22106601

    7、文化人才:在武清区内工作的文化经营管理人才、文化艺术专业技术人才、公共文化服务人才、高技能文化人才和文化科技人才等各类文化人才。

    政策咨询单位:区文广局

    联系电话:29342567

    8、旅游人才:在旅游产业发展中具有创新意识和能力,在旅游项目策划、旅游产品开发、旅游市场营销、酒店管理、景区管理等方面,能够引领带动武清旅游产业发展的领军型人才和紧缺人才。

    政策咨询单位:区商务委

    联系电话:82966235

    9、城建人才:武清区从事城市规划、建筑工程设计、工程施工、工程管理、环境保护、道路桥梁、市政工程、园林绿化等相关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

    政策咨询单位:区建委

    联系电话:29341494

    10、高技能人才:在武清生产或服务等领域岗位一线的从业者,具有精湛专业技能,关键环节发挥作用,能够解决生产操作难题,包括取得高级技师、技师和高级技工职业资格及相应职级的人才。

    政策咨询单位:区人力社保局

    联系电话:59618764

    11、农业人才:具有一定的知识或技能,在种植业、林业、畜牧水产业、农业机械化、农田水利等社会事业发展中作出较大贡献,起到示范带头作用的农业技术人才、生产能手和经济能人等。

    政策咨询单位:区农业委

    联系电话:82138901;82138860

    12、社会工作人才:具有一定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和技能,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扶贫济困、慈善事业、社区建设、婚姻家庭、精神卫生、残障康复、教育辅导、就业援助、职工帮扶、犯罪预防、禁毒戒毒、矫治帮扶、人口计生、应急处置、群众文化、民族宗教等领域直接提供社会服务的专业人才。

    政策咨询单位:区民政局

    联系电话:29343194

    招商咨询电话

    150-2214-9528

    Copyright © 2015 dongxu.tj.cn All rights reserved. 津ICP备2022001270号-1

    津公网安备 12011402001070号


    谷川联行 提供网络招商全程策划及运营支持
    中央网信办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https://www.12377.cn/
    天津市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tjjubao@tj.gov.cn https://www.qinglangtianjin.com/